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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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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现将《普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市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认证数量及辐射面持续增长,但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活动亟待规范、社会认知和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对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为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奠定质量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体系建设,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强质量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稳中求进,强基固本。积极稳妥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认证监管职能和保持队伍稳定,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不断夯实质量认证工作的基础保障能力。 ——强化监管,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维护认证认可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营造良好的认证认可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绿色普洱品牌。 ——鼓励开展有机及绿色产品认证。全市累计“三品一标”农产品保持在500个以上,有机和绿色认证(含转换期)农产品生产面积分别年保持增长10%和15%以上,有机认证面积(含进入转换期)达到50万亩以上。 ——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实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100%全覆盖。 ——推动30户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茶叶、咖啡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推进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工作,服务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100%通过资质认定,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关联产业,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行业信息化和社会化,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推动骨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作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1.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和方法提升认证要求,引导企业顺利完成新版管理体系标准转版工作,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组织认证机构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行健康、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在食品制造业、建筑、交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开展适合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人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活动。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免费培训,普及质量认证管理知识,补齐质量提升短板。(市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质量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 1.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转强制性认证管理的政策要求,做好宣传并引导涉及产品的认证。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严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市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市农业局、市茶咖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水泥等生产企业取得低碳产品认证,培育低碳发展龙头企业,逐步推进我市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1.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好省质监局委托下放州、市的资质认定工作。(市编办、市质监局、市政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验检测周期,逐步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检验检测认证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模式,将重点信用数据和信息纳入全省信用平台。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正数据和技术支撑。(市工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完善认证监管体系。落实“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加强区域协作,切实发挥认证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责,提升执法效能。(市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入开展“认证乱象”整治行动,加大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获证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力度,开展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强风险防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促进检验检测公正、准确,认证机构规范认证、获证企业规范生产、销售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检验检测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人员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能力。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建设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检验检测认证的支撑作用。依托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咖啡重点实验室,普洱市中标认证机构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茶、咖啡、生物药、水泥等产业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快捷服务。(市质监局牵头,思茅海关等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质量认证标准建设。推进绿色有机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绿色有机品牌发展。(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茶咖局、市绿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一体化”品牌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打造服务质量高、专业技术精、业绩信誉好、抗风险能力强的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主体。 (市安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服务绿色发展 1.加快发展绿色、有机产业。制定《普洱市有机茶产业发展规划》,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有机茶园建设,力争思茅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区”通过验收。(市茶咖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有机和绿色产品供给质量。聚焦茶、咖啡、生物药等优势农产品,支持企业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充分发挥思茅有机茶产业联盟抱团发展的作用,提升祖祥高山有机茶庄园、云南斛哥庄园、普洱原生茶庄园等茶旅融合的有机茶园建设,以绿色、有机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市茶咖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率先将绿色、有机产品纳入“二维码”追溯管理,构建覆盖种、养、加、销各环节的可追溯体系。建设普洱茶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平台,健全从茶园到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振消费者信心。创新销售模式,搭建有机销售平台,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市茶咖局、市农业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绿色化、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打好“绿色食品牌”,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向质量发展和效率发展聚集。(市农业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林产品质量。建立完善林业标准体系、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林产品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云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森林认证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检测网络建设的部署,加快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推进各县(区)环境检测站的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建立生态环境检测信息发布机制。积极推进国家环境认证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市编办、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定期组织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和政策措施。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促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质量认证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二)加强综合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质量认证体系的投入。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融资、用地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奖补政策,对有机茶园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用于有机投入品、生产培训、产品营销、风险监管、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补助。 (三)加强宣传工作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加强督促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方案报送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前,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联系人:赵根,联系电话(传真):2133642,电子邮箱:41171251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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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21 1.3w 阅读 40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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