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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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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 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普政发〔2012〕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的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2011年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为进一步加快高稳产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1年,共投资4.66亿元,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9.78万亩,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15.7%和103.14%。在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过程中,全市上下涌现出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县(区)、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在全市掀起中低产田地改造热潮。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景谷县人民政府等17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我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切实推动我市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和高原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增加投入、创新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要求,迅速掀起中低产田地改造新高潮,始终把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作为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整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2011年度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级先进集体 一等奖(3名):景谷县人民政府、景东县人民政府、江城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5名):思茅区人民政府、宁洱县人民政府、孟连县人民政府、西盟县人民政府、镇沅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2名):墨江县人民政府、澜沧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先进单位 市级先进单位(6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三、组织奖 组织奖(1名):市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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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4/07/22 5.5k 阅读 43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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