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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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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普政发〔20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经组织有关部门对建国以来至2010年4月30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思茅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思茅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细则》的通知(1994年3月21日思行发〔1994〕30号)。 二、思茅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1995年6月20日思行办〔1995〕40号)。 三、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批转行署教委《思茅地区基础教育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7年2月25日思行发〔1997〕19号)。 四、思茅地区行政公署批转行署财政局、计委、水电局《思茅地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9月10日思行发〔1997〕106号)。 五、思茅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管理“七个规章制度”的通知(1999年2月22日思行办〔1999〕21号)。 六、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9年6月9日思行办〔1999〕65号)。 七、思茅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地区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999年7月14日思行办〔1999〕82号)。 八、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2001年1月5日思署发〔2001〕5号)。 九、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森林转让暂行办法》和《思茅地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3月21日思署发〔2001〕46号)。 十、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行署财政局《关于从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中提取前期经费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01年9月7日思署办发〔2001〕87号)。 十一、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地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2001年9月26日思署发〔2001〕123号)。 十二、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地区畜牧业发展财政贴息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2001年11月29日思署办发〔2001〕110号)。 十三、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2002年5月31日思署发〔2002〕50号)。 十四、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地区地级国有企业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02年7月17日思署办发〔2002〕106号)。 十五、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1月9日思署办发〔2003〕2号)。 十六、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1月9日思署办发〔2003〕3号)。 十七、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2003年6月4日思署发〔2003〕63号)。 十八、思茅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思茅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2003年11月17日思署发〔2003〕143号)。 十九、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的通知(2004年6月22日思政办发〔2004〕44号)。 二十、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6月23日思政办发〔2004〕45号)。 二十一、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04年8月6日思政办发〔2004〕69号)。 二十二、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业局关于村级范围内筹资投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9月1日思政办发〔2004〕82号)。 二十三、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烤烟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思茅市优质烟考核管理办法》《思茅市烟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10月11日思政办发〔2004〕93号)。 二十四、思茅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暂行)(2007年2月8日思茅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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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1/04/21 7.6k 阅读 32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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