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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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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 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普政发〔2012〕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和“森林普洱”建设,打造 “妙曼普洱、养生天堂”城市品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普洱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率先发展,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普洱建设的决定》,结合普洱具体实际,就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森林云南”建设的重要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云南实施“两强一堡”重大战略以及我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良好机遇,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和合理的森林城镇体系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城乡绿化美化,着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特色循环经济,充分发挥森林、林业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普洱从森林资源大市、林业大市向森林资源强市、林业强市的跨越,进一步塑造生态普洱、和谐普洱、曼妙普洱的良好形象,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森林普洱战略顺利实施;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兴林富民,努力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坚持科学规划、政府实施、部门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城乡绿化管理体制,激活林业发展机制。 三、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和合理的森林城镇体系的要求,加快森林生态建设、森林产业建设、森林文化建设和森林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林业发展水平;突出生态建设、生态文明、生态和谐的建设理念,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系统为重点,全面推进以9县1区城市建成区、规划区、面山,103个乡镇建设区、规划区和各入城交通干线、县乡公路沿线为重点的城乡绿化造林;实行山、水(湖)、河、田、路、城镇、村庄绿化统筹协调、统一规划,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形成公路绿化带连接乡镇,农田、河堤防护林带连接村庄,面山绿化带连接城市,城市绿化点、线、面连贯,有效增加城乡森林植被面积,努力构建“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域林湿化、农田林网化、村镇林果化、市域全绿化、国土生态化”的城乡生态建设新格局。 (一)近期目标 认真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思想,以生态林建设为重点,以路网和水网为构架,构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山水相依、绿色生态”的城市景观风貌和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到2013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具体综合指标如下: 1.按照普洱热带、亚热带雨林森林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建设城市森林和进行树种选择,做到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2.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强调规划、投资、管理的城乡一体,实现郊区农田生态系统、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森林系统的统一。 3.形成林水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依、林居相依的空间体系布局,实现城市森林与水、路、城、村、居紧密结合。 4.以“建设绿海明珠,突出茶乡特色,发展绿色产业,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彰显“妙曼普洱、养生天堂”的城市特色。 5.建设好城市绿地系统,合理布置防护林和绿化隔离林带,形成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森林系统,有效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并提升净化污染效益。 6.澜沧江、李仙江、南卡江三大水系网络形成一个整体,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形成良好的水质环境。 7.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开放互动的管理模式,做到森林公园和绿地100%免费向市民开放。 8.落实城市森林建设节水、节能、节力、节财技术措施和管理控制手段,选择低需水树木作为普洱城市森林建设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 9.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8%。 1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 (二)远期目标 2014-2020年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完善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充分发挥森林系统的生态功能及其他多种功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丰富森林景观,形成整个市域范围内协调配置的绿色生态基底,达到碳吸收与碳排放的平衡并有碳汇出售。到2020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m2以上,使普洱成为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结构功能更加稳固,景观效果更加优美,产业布局更加全面,文化内容更加丰富,支撑体系更加协调,具有“满城山水满城绿”特色的模范森林城市。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具有保护土壤、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制造氧气、净化空气、消除噪声等重要生态功能。城市森林是城市之“肺”,是城市生态建设的主题和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生态文明城市最重要的标志。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态压力不断加大的今天,建设城市森林,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迫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需要;是建设宜居城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需要。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对于推动城乡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科学规划,彰显特色 要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按照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高水平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并与各地区实际相结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要准确把握森林城市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绿化用地布局和规模,并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特别是要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相配套、相统一、相协调。要突出普洱自然山水特色,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把森林的结构美、层次美、色彩美统一到城乡生态体系和人居环境建设中,实现林城、林水、林路、林田、林居相依,彰显人与自然和谐相融。坚决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以及实施的连续性,充分发挥规划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中的引领作用,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考核范围及指标任务涵盖了10个县(区)和多个市直相关部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落实。全市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机构,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总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认真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区域、建设要求、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人。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按照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督察督办、重点推进的工作职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对林业工作的投入,将重点森林生态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规划,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保障,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投入。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投资林业建设,广泛吸引外资、民间资本投向林业产业。各级留成的育林资金和植被恢复费,必须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积极争取国家造林绿化、农业开发、小流域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项目及资金扶持。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 (五)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动员,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将创建工作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爱绿、护绿、补绿、建绿的自觉行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各机关、厂矿、学校、医院、部队、社区、乡镇、村,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投身绿化事业。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森林城市人人建、城市森林人人享的良好创建格局。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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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2014/07/22 9.5k 阅读 18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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