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普政发〔2016〕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认证认可是实施现代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质量共治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把我市特色资源及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普洱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号)精神,现结合普洱市实际,就加强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论述,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是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基础,以过程控制及风险预防为核心要素的产品、服务及体系认证管理状况是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的客观反映;认证认可是促进国际合作和经贸往来的“世界语言”和“技术语言”,在促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一体化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构建开放型经济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制度优势”为主线,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为着力点,突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体系保障作用,形成“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效监督、高效诚信、国际互认”的认证认可产业服务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转型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100%;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认证数量及辐射面持续增长,提高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数量,其中,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管理体系、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等方面的认证数量明显增加;出口农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中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机等食品农产品国际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覆盖率达30%以上,培育能进入国际高端市场的产业品牌1个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配合认监委开展同周边国家及主要贸易国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交流磋商,显著提升全市口岸贸易便利化工作水平。 三、打造检验检测产业发展体系 (三)宣贯和落实检验检测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按照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及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普洱实际,统一规划全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配合) (四)建立检验检测协同机制。按照认证认可工作“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完善检验检测的监管工作手段,优化“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健全“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体,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五)加快检验检测产业建设。坚持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支持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领域,推进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探索检验检测集聚发展和产业提升发展平台建设,不断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关联产业,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信息化和社会化,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检验检测公共信息平台, 健全行业共治机制,构建检验检测诚信体系。(市质监局牵头;市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四、强化认证监管体系建设 (六)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严格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生产源头质量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证后监管,实施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管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在全市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行业等领域,注重打造认证认可示范标杆,以思茅区建设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为契机,鼓励和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从源头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加强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茶叶和咖啡产业局等配合) (八)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针对全市产业特点,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鼓励建材、冶金、煤炭、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购获得节能、低碳和环境认证标志的产品。(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等配合) (九)加强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各类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力度,推进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配合) 五、搭建国际互认工作体系 (十)推进国际认证标准示范管理。以“同线同标”为核心,在普洱市外向型产业中打造国际认证标准管理标杆企业,完善全市产业品牌培育体系。(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十一)创建国际认证联盟平台。以国际化品牌化认证为核心,联动产业供应链各方加强合作。鼓励生产者、贸易商及生产资料供应商、金融服务机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产业协会参与云南国际认证联盟。形成协同帮扶合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质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卫计委、金融办等配合) (十二)提升工业品出口企业的认证管理水平。以提升我市出口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综合效益、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以过程控制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质量控制,以及节能环保、低碳认证等国际先进标准管理和管理流程再造。(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等配合) (十三)推进生物产业的国际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以实现质量差异化及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进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有机产品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清真食品认证等国内外高端市场的准入认证和注册。(市农业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商务局、茶叶和咖啡产业局等配合 ) (十四)促进国际互认及通关便利化。加强与周边国家及主要贸易国间的认证认可国际互认磋商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实现认证价值链的信任传递,积极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全市出口企业向国外官方注册、备案,配合国外官方现场检查,提升全市口岸通关便利化工作水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配合) 六、构建认证认可支撑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认证认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认证认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质监局和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分工分设在市质监局和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卫计委、工商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茶叶和咖啡产业局、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认证认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落实本地认证认可工作。(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六)加强经费保障。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统筹有关资金,加大对认证认可工作投入力度,市政府对获自愿性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外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认证认可工作实际需要,对认证认可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认证执法监管人员、认证从业人员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对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效果跟踪回访,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质量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普洱市认证认可人才库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以国际贸易服务平台为基础,构建国际质量认证与技术贸易措施应对专家库,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认证认可与质量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等配合) (十八)给予认证优惠政策保障。做好认证获证产品推荐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获得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获得认证作为市级品牌评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构建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展示推荐工作平台,引领全市特色产业走向国内外市场价值链的中高端。(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茶叶和咖啡产业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认可基本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宣传周”等活动,开展“认证认可知识大讲堂”“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认证认可工作主题宣传,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社会各方积极采信认证认可结果。(市质监局、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7/03 4.0k 阅读 505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