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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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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普政发〔2014〕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普各单位: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加快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普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手段,以重大项目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立足国内、放眼国际,坚持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多途径、多领域推动,优化空间布局、创新发展模式,夯实发展基础、完善配套服务,打造特色产品、创建精品名牌,大力推进健康医疗、健康养老、生态养生旅游和特色生物产业等健康服务及支撑产业发展,努力把健康服务业培育成现代服务新业态和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把普洱建成云南乃至全国重要的健康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健康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发展新型业态、提高消费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遵循健康服务业发展方向,根据全市资源分布状况,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立足高端理念,打造重点区域和精品项目,避免同质化发展和低水平、重复性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布局、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实现健康服务业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创新健康服务业发展模式,探索健康服务业发展办法,促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健康服务业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发展。 坚持多元投资、合力发展。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创新招商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集各方力量发展健康服务业,着力扩大健康服务供给,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紧紧依托普洱市的自然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气候、生态、区位等优势,大力发展具有普洱特色的健康服务业,把普洱建成沿边国际医疗服务合作(试验)区、国际性生态养生旅游度假基地、国家健康特色生物产业基地、云南乃至全国重要的健康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到2017年,支撑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健康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生态养生旅游和健康特色生物等支撑产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健康服务业框架体系。健康服务业规模年均增长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全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 到2020年,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功能完备、体系完善的健康服务业发展区域。健康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全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提升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17年,全市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云南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云南省上游水平。 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或改扩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点旅游景点、偏远山区医疗救助能力和水平。扶持龙头医院发展,促进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和其他卫生机构资源共享。鼓励发展区域性医院管理集团,提升卫生资源的集约利用。适时引进多层次、多元化中高端医疗服务,打造与健康服务业整体发展相适应的综合医疗服务区域。加快推进多元办医,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领域外,医疗服务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推进国际医疗服务合作,力争成为云南省首批列入国家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地区。 (五)有序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推动医养融合,形成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17年,力争实现全市城乡每千名老人拥有20张以上床位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乡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以上床位的目标,形成完善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居家健康养老。按照“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工作思路,启动实施社区健康养老服务进家庭工程,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化、专业化、智能化、长效化和健康化。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培养全科医生人才队伍为重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和规范的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着力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强化“医养结合、康护一体”,全面提升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档次和规模。全面启动以市、县(区)级医院为依托的康复护理院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的转诊与合作,建立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捷和优惠服务的能力。加快县(区)级城镇养老机构升级换代步伐,发挥基础作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鼓励市内外社会力量和境外资本在普洱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发展以养生为特色的养老服务,鼓励在生态养生区域建立中高端养老服务综合体。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六)积极发展具有普洱特色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保健服务业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别是民族传统医药医疗保健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形成具有普洱特色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全覆盖。到2020年,将普洱市打造成为云南省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和云南省生物药库核心展示区,形成具有滇南特点的中医特色服务集群。 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实施中医药服务“四个一”工程。力争每个县(区)有1所二级中医医院,市、县级综合医院和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1个中医科;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全面启动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创建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院,参与重点专科创建,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依法开办中医特色诊所。结合中国普洱国际医疗科技城建设,积极研制和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改善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设备。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产业的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扶持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适时开设境外养生保健连锁机构。加强基于民方名药的养生功能服务及产品开发。提升民族传统医药和中医保健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能力,着力打造民族医药和中医保健产品的普洱品牌。 (七)促进生态养生旅游产业繁荣发展 立足普洱生态环境优势,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大力发展具有普洱特色的生态养生度假旅游服务业,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和内涵,着力开发老年、民俗、养生、医疗旅游等。到2017年,力争形成国内规模较大、品质较高的生态养生旅游产业体系;到2020年,建成国际性生态养生旅游度假区域。 加快建设生态养生旅游景区和度假基地。在传统旅游业发展基础上,推进以生态养生为主题,绿色山水为主线,绿海氧吧、田园风光、民俗风情为特色的旅游综合龙头项目及高等级旅游景区建设。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一批个性突出、错位发展、有机衔接、互为支撑的大型生态养生度假基地。着力发展生态养生旅游度假相关产业。开发康体运动、户外休闲、营地旅游等多形式旅游,丰富普洱生态养生旅游产品。发展生态养生养老房产业。依托自然风景区,开发酒店式休闲养生公寓、长居型疗养保健公寓、综合型安居养老公寓等。发展文化养生业,挖掘拉祜族、佤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内涵,拓展普洱茶文化空间,深入开发普洱文化养生项目。深入挖掘普洱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把“记住乡愁、系住乡愁”融入生态养生旅游,打造美丽“乡愁”目的地。发展生态养生健康管理业。拓展健康体检、养生咨询延伸服务。完善基于食文化的普洱元素的养生功能拓展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具有区域显著特色的中医和食疗养生业。发展生态养生农林业,结合生态养生特点,延伸产业链条。完善生态养生旅游度假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生态养生旅游线路,强化民族节会宣传,提升普洱生态养生影响力。 (八)大力发展健康特色生物产业 以绿色环保、有机生态和优质安全为理念,大力发展茶叶、咖啡、生物制药、高原食品等健康特色生物产业,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到2017年,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创新型生物制造企业,形成2-3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10家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大型生物制造企业集群,形成10家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和销售中介商,生物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0亿元。到2020年,生物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左右。 围绕普洱茶都和中国茶城建设,加快普洱茶交易平台建设,确立普洱在世界普洱茶交易中的权威地位,推动茶产业发展;以打造中国咖啡之都为目标,打造世界精品咖啡品牌,推动咖啡产业发展;建设云南核心生物药库,推动生物制药业发展;以打造高原健康食品基地为目标,加快高原特色食品的产业化和商品化,开发和培育发展普洱特色药食同源保健食品,推动高原食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实施生态健康特色种养植工程,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知名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国内外驰名的特色生物商标品牌。壮大庄园经济实力,加快推进特色庄园建设。 (九)着力推进多样化健康服务及相关产业发展 以预防保健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全方位、广覆盖的全民健康管理与教育。到2017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45岁以上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全市80%以上县(区)建有独立或综合性文化和体育场馆,6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到2020年,所有县(区)建有独立或综合性的文化和体育场馆,8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实施全民健康教育工程。以预防保健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全方位、广覆盖的全民健康管理与教育,促进疾病防治关口前移,推进健康教育社会化。加快健康文体工程建设。推进文体综合场馆建设,积极引导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广广播体操、少数民族健身操、广场舞等群众健身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管理工程。逐步开展全民健康体检,以政府购买与个人出资相结合,提供多样化健康体检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运作规范的健康管理公司,更好满足个性化的健康管理需求。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业,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协同互补作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协调发展。加快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和健康文化活动。加大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为健康服务业繁荣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医疗器械等相关支撑产业,为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奠定深厚的产业基础。 (十)提升健康服务及相关产业技术发展水平 适应国内外健康服务业发展趋势,立足普洱健康服务业各领域供需变化要求,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健康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健康服务及相关产业技术发展水平,增强普洱健康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到2017年,健康服务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普洱特色的健康服务业技术创新体系。 构建健康服务业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探索产学研联合新模式,提升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围绕健康服务相关产业亟需突破的关键技术、生产工艺领域,建立健康服务相关产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建立企业联合开发、共同使用技术成果的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各类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新到期专利通用名化学药仿制、疫苗、血液制品、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治疗性抗体等研发和产业化。引进、提升远程医疗及远程智能数字化医疗软硬件产品的产业化能力。培育发展健康数据采集、管理、应用的终端设备与产品制造,推动移动医疗健康终端设备和产品的市场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依托相关机构,建立完善药品检测实验室、保健食品检测实验室、食品检测实验室、日化品检测实验室,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品药品检测服务。推动相关企业与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医学检测技术、设备及人员等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健全第三方医学检测报告互认制度。 推进健康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制定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全市统一医务信息集成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和网络设施,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利用现有公民医疗保险信息数据、网络设施和医疗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公民终身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异地医保结算信息化,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推动双方和多方协作共建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推进生态养生旅游信息化,加强生态养生旅游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和旅游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络营销与服务水平,提升普洱生态养生旅游核心竞争力。推动生态旅游企业信息化,促进普洱旅游产业全面提升发展。推进特色生物产品交易信息化,打造集商品流、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交易流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电子商务综合网络平台。 (十一)加强健康服务业人才建设 加强健康服务业人才建设,引进和培养健康服务专业技术人才。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扩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强职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到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基本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到2020年,市级健康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高级人才储备力争突破1000人,每个县(区)储备不少于100人。 完善人才引进和流动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引进和培养一批有较强业务能力、掌握健康服务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医疗、养老及健康服务相关产业科技人才。鼓励社会资本在普洱市兴办健康服务业职业院校,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的扶持机制,实施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引导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为基层服务。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合作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公立医院同等支持。充分挖掘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力资源,探索健康服务业就业促进新模式。 三、政策措施 (十二)优化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 放宽行业和产业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健康服务业领域,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一律向外地资本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与同行业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境外资本依法依规进入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健康保险服务、中医药保健、体检咨询、医疗服务外包、健康信息化等领域及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技术开发、信息网络、公共物流、产品检验检测、环保治污、生产资料市场、商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健康服务业市场监管,尤其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完善健康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形成功能全、效益好的生态保障体系。 (十三)优化引导投融资 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窗受理、三级联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积极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引导设立由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建立健康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十四)完善财政税收和价格政策 加大对健康服务领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财税激励政策体系,采取财政补贴、税收返还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服务业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资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要加大对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同步增长。各县(区)要根据财力情况,研究制定配套资金额度。各级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探索以财政投入注册资本金,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举办股份制非营利性医院、民办医疗机构的模式。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非公立医疗、养老等健康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养老等健康服务机构同价政策和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十五)完善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洱市健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普洱市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审定,统筹协调处理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市发改委、卫生局、民政局、旅发委、工信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项工作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成立普洱市健康服务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普洱市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定向、项目筛选、园区建设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加快推进普洱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市发改委要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服务业发展情况评估,重点对相关领域、产业政策、工作措施、取得成效等开展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全市健康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8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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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04/14 9.9k 阅读 12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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