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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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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到“新三板” 挂牌交易的实施意见 普政发〔2015〕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47号)精神,鼓励普洱市企业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依托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工作的意义 “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的“蓄水池”和“孵化器”,是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既可以规范公司治理运营,提高公司及产品知名度,又可拓宽股权、债权等多项融资渠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抢抓“新三板”扩容的重大机遇,加大宣传、扶持及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企业挂牌工作,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我市主营业务明确、股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的企业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到“新三板”挂牌。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强化服务”原则,大力推进我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确保2015年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约企业数量达到5家以上,2016年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零的突破;2015年至2017年间,重点培育“新三板”拟挂牌企业10家,争取企业成功挂牌3—5家,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总量达到30家以上,实现各县(区)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宣传引导,做好挂牌服务。加强“新三板”宣传工作,邀请专业的投资、法律、财务等方面专家来我市培训,普及“新三板”挂牌知识,深化企业对“新三板”的认识和理解,帮助企业家提高企业挂牌业务操作能力,逐步引导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二)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发改、工信、科技、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推荐我市行业优势明显的龙头骨干企业,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好、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做好上市辅导工作。对入库的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一对一负责,及时帮助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成功挂牌。 (三)积极开展企业调研辅导工作。市金融办牵头联系引进优质券商、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为主办券商和拟挂牌企业搭建合作桥梁,组织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地到拟挂牌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对上市基础较好、上市意愿较强的企业进行专门辅导,督促企业尽快与主办券商签署协议,快速推进挂牌工作。 (四)加大政策鼓励扶持力度。 1.加强资金扶持。对我市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对主办券商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0%,县(区)级财政承担60%。 2.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股权登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审批、房产过户、环境评价、税收证明、工商登记等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主动协助解决。二是发改、工信、科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协助挂牌后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三是后备企业在募集资金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除国家规定属于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用地之外,国土部门要优先保证土地指标、办理核准预审和报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洱市“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普洱市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茶叶咖啡产业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 (二)加快实施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定期研究解决企业挂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帮助企业降低挂牌成本,加快推进挂牌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会同券商中介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联动、汇报对接、工作保障、动态跟踪机制和分析报告制度,共同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切实抓好落实,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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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实施意见
2015/08/09 7.3k 阅读 54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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