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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快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2012/06/25 3.6k 阅读 321 点赞
 索引号:  530800-001558-20120626-0025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2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发〔2012〕75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加快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2012-06-26   作者:陈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普洱市加快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普洱市加快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加快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推动普洱率先跨越发展,扎实推进生态茶产业发展,进一步调动茶农和茶叶企业生产积极性,实现从茶叶资源大市向茶产业强市的跨越式发展,到2016年实现茶产业产值200亿元目标,结合普洱市实际,现就2012—2016年加快茶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从2012年开始,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扶持茶产业发展。各县(区)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扶持茶园高密度留养

按技术要求,每间隔两米留养茶树一株,留养一亩市财政补助40元,县(区)财政配套补助80元。

三、扶持茶叶专业合作组织

优化规范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引导茶叶专业合作社向股份制方向发展。茶叶专业合作社直接用于茶叶生产的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茶叶生产的免征契税;直接为茶叶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各类用地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市政府每年对全市茶叶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评比,运作规范且经济效益排名前10名的,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

四、扶持奖励茶叶企业开拓营销市场

对茶叶企业年度直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出口额的1%予以奖励;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支持茶叶企业创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年网上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茶叶龙头企业到省外开办旗舰店或配送中心(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连续经营10个月以上、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店(中心)给予年销售额5‰的奖励;在省外设立茶叶专卖店(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连续经营10个月以上、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专卖店5万元开办费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国际国内展销会的企业,市政府给予参展企业一定的展位费补助。

五、扶持创建茶叶名优品牌

从2012年起,对获得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茶叶企业由市人民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茶叶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普洱市知名商标的茶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云南省名牌产品的茶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对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云南品牌认证的茶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5万元。奖金兑现到获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六、落实茶叶机械(具)的补助政策

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机器采茶、除草等劳力不足的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自动发酵、自动压制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各县(区)政府要将列入《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茶叶种植、采摘、加工的茶叶机械(具)优先列入农机具补贴范围,对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和茶农购置的,和企业自主研发的设备,享受购置农业机械的补贴政策。

七、落实土地、林地使用优惠政策

鼓励茶园使用权有偿转让,适当向茶叶专业大户集中;允许社会各界及经济组织(包括专业队、联合体、个体)承包茶园,进行茶叶开发;对纳入国家投资造林项目建设的茶园,经申请,林业部门给予优先办理林权证书;对于符合供地条件的茶叶企业新建厂房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用地,用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对精深加工茶叶企业用地按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用地最优政策给予支持。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茶农自产自销及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茶叶免征增值税;对于茶叶初加工所得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茶叶种植所得给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落实金融贷款支持政策

鼓励普洱市各银行业金融创新信贷品种,扩大茶企业有效抵押物的范围和种类,最大程度的支持地方茶企业的发展。由政府引入或建立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托管机构,将茶企业待抵押茶叶产品入库管理。鼓励各银行机构将由专业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作为茶企业获取信贷支持的有效力的质押物权凭证,尽快开通仓单质押贷款机构。各银行机构可将茶园视为经济林业,其林权证经营有权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为有效抵押物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银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茶农联保、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给予茶农信贷支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增加贷款贴息规模。

十、支持鼓励茶叶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茶叶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茶叶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合作,促进产品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十一、落实考核激励

将茶产业发展列为全市重点年度考评项目,严格考核,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附件:《2012年普洱市重点扶持茶叶企业名单》

附件

2012年普洱市重点扶持茶叶企业名单

云南天士力生物茶科技公司

云南柏联普洱茶庄园

普洱永年茶业有限公司

普洱市天下普洱茶国有限公司

澜沧古茶有限公司

普洱祖祥高山茶业有限公司

普洱银生茶业有限公司

景谷李记谷庄茶业有限公司

墨江森茂茶业有限公司

江城牛洛河茶厂

江城整董农场

镇沅县五一茶有限责任公司

景谷县白龙茶业有限公责任司

孟连县孟峰原生态茶厂

孟连县行健普洱茶开发有限公司

西盟县绿洲茶厂

云南普洱茶集团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