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普政发〔201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工作责任。各县(区)、各主办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门人员、专门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需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办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牵头职能,相关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按要求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汇总,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请各协办单位、各县(区)分别于2014年7月15日、10月15日、2015年1月15日前将各自的工作情况送牵头主办单位。各牵头主办单位分别于2014年7月25日、10月25日、2015年1月25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宇 市政府督查室电话(传真): 2189376
电子邮箱:peszfdcs@163.com
附件: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一、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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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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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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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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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省级下达计划为4.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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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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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
市农业局
市计生委
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普洱调查队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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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抓好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确保绿色发展打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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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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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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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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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支持意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组织实施一批绿色试验示范工程,创新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绿色经济评价指标和考评办法。做实做强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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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色经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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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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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启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发挥碳汇经济促进中心作用,发展林业碳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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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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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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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认真落实《普洱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积极引进绿色企业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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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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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色经济办
市住建局
市招商局
思茅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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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确保“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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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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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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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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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千方百计抓好“菜篮子”工程,走生态有机发展之路,扩大蔬菜种植和畜禽养殖基地规模,切实提高自给能力。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设一批高原特色农业基地,积极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地理标识认证,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打响普洱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发展庄园经济,以特色庄园带动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建成10个以上高规格、高标准、高效益的特色精品庄园。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可追溯机制,加强疫病防控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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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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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相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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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30.4万亩。建设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继续推进生态咖啡园、有机茶园和生态烟叶基地建设。建成12万亩木本油料、10万亩甜龙竹基地。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培植壮大林下种植、林间养殖和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让林下经济成为广大山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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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低改办
市水务局
市茶业局
市咖啡办
市烟办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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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农开办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烟草公司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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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延伸产业链条,确保转变发展方式获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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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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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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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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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力推进绿色工业发展,切实加大投入,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打造具有普洱标识的名优品牌,延伸绿色加工产业链,加快推进云景林纸3万吨生活用纸、景东力奥年产2万吨核桃肽、高山生物铁皮石斛组培与加工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年加工原烟60万担打叶复烤厂、汇源集团茶叶及果汁加工等项目。强化园区服务,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引导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向园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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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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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茶业局
市烟办
市烟草专卖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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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促进旅游融合发展,着手编制休闲度假养生产业发展规划,开通边境旅游线路,加快边三县茶祖历史文化旅游项目、中国普洱休闲养生部落、茶马古城、茶马古道遗址公园、澜沧哈列贾乡村音乐小镇等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业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强化旅游品牌塑造,着力打造高A级景区,增强普洱旅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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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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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文化局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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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动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完成健康服务业规划编制,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规划建设云南省普洱茶和咖啡仓储交易中心,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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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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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市金融办
市咖啡办
市茶业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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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壮大民营经济实力,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本土企业与外来企业一视同仁,内培外引,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聚集发展,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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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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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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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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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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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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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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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方面,完成磨思公路思茅城区段改造工程,全面推进景东至文东段高速公路和澜阿二级公路建设,开工建设澜沧机场,实施黄庄—界址坡、景谷—镇沅国道改造,争取开工建设玉磨铁路,做好玉临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完善水电站库区码头基础设施,建设1400公里惠农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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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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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机建办
市铁建办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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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水利方面,加快大中河水库思茅坝区引水工程进度,推进江城么等、澜沧南丙河等水库建设,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开工墨江中叶、澜沧湾河等4件重点水源工程,完成 “五小水利”工程1.2万件,解决1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启动黄草坝大型水库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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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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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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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力方面,确保糯扎渡电站全面投产,推动忠爱桥、长田等水电站建设,启动220千伏文华、110千伏芹菜塘等一批输变电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输配电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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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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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移民局
市供电局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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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社会事业方面,全面建成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市人民医院、热作学院、市民药所和市殡仪馆等项目建设,争取启动市粮食储备库、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暨民语译制中心建设,新建一个市级经营性公墓,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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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粮食局
市广电局
市民政局
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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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教育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思茅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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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推进城镇建设,确保城乡一体化呈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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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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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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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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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坚持走特色山地城镇发展道路,深化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稳步推进城镇上山。增强规划执行力,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努力提高城乡建设品位和科学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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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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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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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检查。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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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卫办
市住建局
市林业局(创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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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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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积极推进思茅区、西盟县等7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争取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完善中心城区滨河路、振兴北路等城市路网,争取启动普洱大道西段建设,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建成洗马湖、城北两个湿地公园。以景谷和澜沧两个次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科学确定县城的功能定位、规模形态、开发边界,优化县城布局,加快县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碧溪古镇、磨黑古镇等特色小镇打造工程,推进九甲、上允、文井等9个镇的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力度,以澜沧景迈和镇沅白沙田等村庄
建设为样板,推动西盟马散、镇沅大仓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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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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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工信委
市旅发委
市文化局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电信普洱分公司
联通普洱分公司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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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化权益保障,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农业人口转户进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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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统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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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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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确保聚力发展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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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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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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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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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抓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强化财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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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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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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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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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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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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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有序推进 “三权三证”抵押担保,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流转,完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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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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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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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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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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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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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建立规范的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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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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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委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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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与昆明市国际大通道建设战略合作,力争建成普洱茶科技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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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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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普洱茶科技文化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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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加快推进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大争取进出口配额力度,进一步落实好保税、金融、边民互市、通关便利化等政策;完善勐康口岸设施,加快芒信通道建设,积极争取龙富通道列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加强口岸管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继续实施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周边国家、省区和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提高对外经贸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加快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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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市外侨办
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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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人行
普洱银监分局
普洱检验检疫局
江城检验检疫局
市公安边防支队
思茅(勐康)海关
孟连海关
勐康边防检查站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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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着力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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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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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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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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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快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培育绿色文化,鼓励公众绿色出行,低碳消费。实施好生物多样性、退耕还林、营造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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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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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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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快生态市、县(区)、乡(镇)创建工作,推动水生态文明试点。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工作。抓好糯扎渡库区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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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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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实施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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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水、空气、土壤等污染监测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取排水许可制度,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城镇周边、景区景点、交通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提高“两污”无害化处理率。强化节能减排,支持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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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市工信委
市旅发委
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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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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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着力繁荣公共服务事业,确保社会发展再获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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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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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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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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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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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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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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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加快普洱茶、石斛、甜龙竹等产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突出培养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用好现有各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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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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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市茶业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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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办好云南省第八次世界同乡大会、第二届国际乡村音乐节等活动,全力推进景迈山古茶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传承和保护,着力打造大型民族歌舞《梦回普洱》等文化艺术精品,全力配合大型人文纪录片《天赐普洱》拍摄工作。全力做好普洱文化国际、国内宣传推介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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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
市外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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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市政府新闻办
市招商局
景迈山古茶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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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水平,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边境疾病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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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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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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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适时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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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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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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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公告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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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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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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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实施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普洱行动,办好市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动云南普洱亚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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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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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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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启动农村广播“村村响”和本地广播电视节目“户户通”试点工程,加强电影公益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舆论文化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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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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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广电网络公司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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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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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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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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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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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统筹做好就业帮扶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全市实现新增就业10800人(省级计划为117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00人。扩大社保覆盖面,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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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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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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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 770套公租房、1008户棚户区改造按时开工,完成12920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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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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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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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深入实施滇西边境片区普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普洱市农村扶贫开发新十年行动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不少于10万人。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散居民族和深度贫困群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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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
市发改委
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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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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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快各县(区)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稳控物价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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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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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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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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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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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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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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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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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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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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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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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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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打造好“孟连经验”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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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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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委办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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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快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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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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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快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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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提高防恐反恐能力,深入推进禁毒防艾工作,巩固提升平安普洱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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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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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禁毒防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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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着力繁荣公共服务事业,确保社会发展再获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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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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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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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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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着力提高解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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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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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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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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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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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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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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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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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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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把廉政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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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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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委办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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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