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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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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开展好普洱市2026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计划于今年7月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普洱市市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条件,同时可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特殊申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3.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0日。 4.申报期间若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5)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请使用结实耐用的材料袋。 2.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6),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末页须排版在封底。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7)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须编录页码)、学历证(学历证不作硬性要求,可自愿提供)、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协议书/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参加项目材料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附件8)、廉洁自律情况。所有复印件一律按规定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不要提供原件(擅自将原件放入,如不慎遗失,后果自行承担)。 5.公示材料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当天不计算在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原件、公示照片、公示情况说明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附件9)。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农业技术系列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间专业的变更可不转评,此外均须转评,转评后符合条件方能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变更系列的,填写《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认定表》(附件10)2份。 7.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附件11)1份,须单位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不用装订。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各县(区)或单位在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同时,汇总报送《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1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1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打印可自行调整表格大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填写时请认真校核,如出现错误导致后续任职资格下文以及办证信息错误,自行承担后果。 2.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jpg)。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开展申报推荐,加强全过程监督,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2.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是否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4.严格按照流程申报,特别是申报人申报、承诺→单位审核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阶段。注意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落款时间的逻辑关系。 5.所有申报材料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一)2025年度评审材料在2026年度报送材料时一并清退。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云南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职改办联系电话:0879-2124023,电子邮箱:pesnyjrsk@163.com。 附件:1.云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6年)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 5.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7.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8.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示例) 9.公示和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10.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认定表 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 12.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13.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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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初级)附件1-13.zip】 |
政策通知公告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5/12 6.4k 阅读 4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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