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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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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普政发〔2010〕2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意见》,已经2010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有序、运转协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结合当前非税收入管理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性资金。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征收管理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范腐败。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扩大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把政府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税收收入一同纳入财政收入预算,实行统筹安排,适当调剂。除有特定用途或个别需补偿征收成本的非税收入项目外,非税收入不再与部门、单位支出挂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即将出台的《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普洱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或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从征收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执收单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核算体系 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一要以推行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契机,建立“以票治费、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票据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中的源头控制作用。二要设立“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建立核算体系,及时、全面掌握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三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金财工程”为平台,实现财政与银行、财政与执收执罚单位、财政内部和各级财政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全面监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提高征管效率和管理质量。 五、全面清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配合,全面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银行账户,除零余额账户和工会账户外,执收单位一律不得保留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杜绝滞留、转移、挪用非税收入资金、设立“小金库” 和“账外账”等问题。对特殊情况需要保留过渡账户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 六、加强县(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建设 各县(区)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尽快研究设立县(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理顺职能职责,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七、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清理“小金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理顺产权和债权债务关系,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把分散沉淀在部门、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化为高效流动的国有资本,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彻底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八、加强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 市级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并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及业务培训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强对执收单位负责人、业务人员及县(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人员的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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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0/12/30 1.1w 阅读 33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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