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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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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旅游 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普政发〔2015〕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普各单位: 现将《普洱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普洱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旅游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贯彻全国旅游厕所工作现场会以及全省旅游厕所建设暨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旅游厕所是旅游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区的重要窗口,是衡量旅游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推动旅游厕所革命,既是一项重大基础配套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文明提升工程,更是一项重大便民工程。抓“厕所革命”,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文明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求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积小胜为大胜,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对旅游厕所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旅游局和云南省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旅游厕所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旅办发〔2015〕79号),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72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旅游厕所建设目标思路以及工作要求。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明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全社会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抓好旅游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由于历史的原因,普洱旅游基础设施特别是旅游厕所建设滞后、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特色不鲜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城镇、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等游客集中地表现尤为突出,与普洱建设知名休闲度假基地、全国康体养生旅游目的地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普洱旅游形象和游客满意度。在普洱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旅游厕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提升普洱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具体举措,对于完善普洱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把普洱建设成为知名休闲度假基地、全国康体养生旅游目的地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提升普洱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创新建设和管理机制为突破口,围绕“一心·一轴·三区·两点”的全市旅游空间布局,紧扣普洱“绿三角”原生态之旅、普洱“昆曼大通道”休闲度假之旅两条黄金旅游线路,按照统一规划与突出重点、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标准化与实际需要相结合、突出特色与功能配套相结合、分期分步实施的原则,用三年的时间,加快推进全市旅游厕所建设,基本解决全市旅游厕所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数量不够、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升普洱旅游产业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设目标 2015年至2017年,全市3年完成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55座,分年度计划为2015年完成14座,2016年完成71座,2017年完成70座,实现全市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总体目标,达到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旅办发〔2015〕79号)的A级以上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建设责任主体。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旅游厕所分为五类推进建设。一是省、市级确定的游客重点集散地、旅游扶贫乡镇、主要乡村旅游点、部分贫困地区国有旅游景区的旅游厕所,3年完成59座,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二是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餐饮、旅游娱乐、旅游交通、旅游住宿等旅游经营企业接待游客区域内的旅游厕所,3年完成29座,由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各旅游经营企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三是旅游交通沿线和汽车客运站(点)的厕所,3年完成20座,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其中,高速公路沿线休息站(加油站)的厕所,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普洱管理处、普洱磨思高速公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会同中石化普洱公司和中石油普洱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二级及以下(国省干道)公路沿线便民服务点厕所建设,由普洱管理总段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客运站(点)厕所建设,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协调相关客运经营企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四是旅游城市(城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公共区域的旅游厕所,3年完成27座,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五是二级公路、旅游干线(支线)公路沿线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加油站的旅游厕所,3年完成20座,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中石油普洱公司、中石化普洱公司、其他业主等成品油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 (二)科学规划布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厕所建设与改造纳入当地城乡基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方便适用、满足游客需求的原则,科学规划选址,精心设计施工,建设一批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节能环保、特色鲜明的旅游厕所。要根据《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规定的标准,结合各部门行业标准和当地实际,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突出技术革新、科技运用和节能环保,并积极推进“互联网+旅游厕所”,开展智慧旅游厕所工程,方便游客利用网络查找使用旅游厕所。通过3年的建设,全市4A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厕所达到AAA级标准,3A以下景区达到A级标准;高速公路沿线厕所达到AAA级标准,二级及以下(国省干道)公路沿线厕所达到AA级以上标准;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旅游厕所达到AAA级标准,旅游小镇、旅游扶贫乡镇等主要旅游节点城镇的旅游厕所达到AA级标准,其它乡镇旅游厕所达到A级标准;旅游景区所在地客运站点、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达到AA级以上标准;特色旅游村、旅游扶贫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等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 (三)倡导实用环保。旅游厕所规划建设中要秉承“因地制宜、注重实用、倡导环保、反对奢华”的原则,做到干净卫生、方便使用、节约节水、保护环境,建筑风格、色调等要突出地域民风民俗和文化特色,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指示标志明显,厕所内部干净整洁,设施设备齐全。要倡导采用节水、节能、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生态、低碳和环保的旅游厕所。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或改扩建时力求人性化、特色化,方便不同年龄、性别游客和特殊游客使用,并适当美化室内外环境,增加文化内涵,让游客入厕成为一种文化体验和美好享受。 (四)探索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模式。全市旅游厕所全部免费向游客开放。提倡、鼓励社会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向广大游客免费开放。旅游厕所在完成基本建设验收工作后,由当地旅游部门牵头,按照《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旅办发〔2015〕79号)的标准进行A级旅游厕所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长期有效的保洁养护机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旅游厕所分别由收费公路、普通公路、旅游风景区、城市综合体的运营和管理业主负责管理维护和提供服务。城市、乡镇和旅游村的旅游厕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维护。各县(区)要研究出台旅游厕所管理办法和管理标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将其他商业资源与旅游厕所管理进行捆绑的管理新模式,明确管护主体、分解管护责任、确定管理人员,做到定岗、定人、定时进行旅游厕所保洁和设备养护、维修,切实落实好“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2015-2017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旅发委要充分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厕所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协调联络、指导服务、任务计划制定、信息统计报送、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市旅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级省直驻普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职责范围内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推进全市旅游厕所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将旅游厕所建设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问责,对于瞒报、虚报建设数量和进展情况、骗取补助资金的,取消资金补助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建立全市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区)政府、各牵头单位负责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专人开展旅游厕所统计工作,每月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市旅游产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发委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检查结果,并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社会通报。 (二)协调配合,整合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高效办理旅游厕所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在税费、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共同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提供旅游厕所建设用地。要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做好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要把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旅游行业等级评定的必备要素。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厕所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两年累计安排1130万元(2016年安排515万元,2017年安排615万元)的旅游厕所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对县(区)人民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旅游厕所进行补助(已纳入省级补助的市级不再补助),补助范围为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的省、市级确定的游客重点集散地、旅游扶贫乡镇、主要乡村旅游点、部分贫困地区旅游景区的33座旅游厕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主要旅游城市 (城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公共区域的27座旅游厕所。补助标准为达到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旅办发〔2015〕79号)的AAA级设计标准的旅游厕所,市级财政按照新建30万元/座、改造20万元/座给予配套补助;达到AA级设计标准的旅游厕所,市级财政按照新建20万元/座、改造10万元/座给予配套补助;达到A级设计标准的旅游厕所,市级财政按照新建10万元/座、改造5万元/座给予配套补助。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把厕所革命与文明创建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要定期邀请媒体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督促建设管理工作滞后的地区。要引导居民和游客文明入厕,提高大众文明素质,爱护旅游厕所设备设施和环境整洁,尊重旅游厕所管理人员的劳动与服务,营造文明健康环境,推进国民旅游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 附件:1.2015—2017年普洱市旅游厕所新建和改造年度计划表 2.2015—2017年市级补助各县(区)旅游厕所新建和改造年度安排计划表 3.2015—2017年市级补助各县(区)旅游厕所新建和改造质量等级计划表 附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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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01/03 1.6w 阅读 22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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