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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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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普各单位: 现将《普洱市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将根据时间进度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责任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协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承办的责任事项,制定具体细化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措施、具体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各县(区)要制定2017年经济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三、从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第1个月的6日前,将上季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其中各责任单位中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汇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按照全省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对照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责任完成(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考评办要加强对2017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的考核。 四、市政府5个稳增长督查组要将2017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普洱市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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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doc】 |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7/03/26 8.4k 阅读 19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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