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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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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 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普食安办发〔2016〕2号 各县(区)食安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普洱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好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工作。 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普洱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及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普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普洱市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可防可控。 一、2015年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截止2015年12月,普洱市共有农药经营户647户,兽药经营户238户,有规模养殖场544户,定点屠宰场64个;共有认证“三品一标”企业123家,产品300个;共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435户、食品流通获证企业24816户、餐饮服务获证单位12556户;共有餐饮具消毒配送企业30家。 (一)着力于抓深化体制改革,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食品安全确立“高位领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写入市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重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今年3月,市人大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4月,省政协就我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12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到省局汇报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坚持“到边到底”。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市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好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县区落实了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员工作经费,保障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机构改革实现“稳步推进”。按照省市的总体安排,今年全市启动了县区食药监、工商和质监“三合一”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目前,各县区机构改革正有序推进,大部分县区已基本完成了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建并出台了三定方案,机构组建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编制划转到位,县级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二)着力于抓严格监管执法,在促进市场秩序持续规范上下功夫 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增强执法监管效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思路,突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经营、餐饮服务消费、畜禽定点屠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6个监管重点环节,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齐抓。今年共立案查处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违法违规经营64件,立案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以及保健食品等食品违法案件192件,罚没款137.41万元。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市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2015年普洱市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白酒质量安全、校园内外食品安全、规范“三小”经营行为5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隐患在排查中发现,风险在整治中消除。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严把四关”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登记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屠宰制售病害肉和肉品非法入市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厂(点)1358个次,养殖场11205个次,开展“瘦肉精”样品检测200份,检疫畜禽30.64万头羽,检出病畜0.0365万头羽,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尤其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421户次,农药经营户817户次,兽药经营户238户次,检查收购贩运户912户次并签订承诺书809户,检查养殖场11205个次并签订承诺书500户,检查屠宰厂1358个次并签订承诺书256户,检查超市及农贸市场505个次,发放《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告知书》3500份,发放《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16305份并签订承诺书3450份,开展动物产品抽样检验145批次,立案查处案件41件;校园内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涵盖“一个重点区域、二个重点单位、三项重点内容”。“一个重点区域”即: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二个重点单位”即校园及其周边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三项重点内容”即许可持证情况大检查、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情况大排查、劣质食品大清查。全市共检查校园421所(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687户,下发行政告诫书限期办证35户,现场检查笔录316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56份,立案调查18起,查扣超过保质期食品178公斤,罚没4.9万元;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白酒生产经营者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生产环境差以及原辅料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全市共检查白酒生产获证企业33户次,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78户次,白酒经营户1434户次,餐饮服务白酒经营户868户次。规范“三小”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为重点,全市共有“三小”行业户数849户,其中食品小作坊413户,食品小摊贩229户,食品小餐饮207户,备案登记626户。共检查“三小”行业单位849户,下达监督意见书286份,整改到位151户,查处违法行为28件。此外,还深入开展了冻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共查获来自疫区涉嫌走私入境冷冻肉品共计3263吨,其中在宁洱、澜沧两县公开销毁共18车503.4吨,其余涉案冻品全部移交云南省人民政府打私办统一销毁处置。通过专项整治,整肃了市场秩序,清除了假劣产品,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震慑力。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深化联合执法机制。继续推动市县乡三级食安办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移交、联席会议召集、执法协调配合等制度规定,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食品安全依法监管工作。 (三)着力于抓重点环节把控,在发挥齐抓共管效能上下功夫 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抓源头、控过程、把终端,提高各环节的监管能力。 食用农产品监管环节:一是抓农资市场监管,严堵有害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201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80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6567个次,查处违法案件249起,其中责令改正176起,立案查处73起,涉案金额15.87万余元。二是抓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全覆盖(1个市级检测中心,10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项目),争取中央投资3200万元,4个县区已建设完成,市级检测中心及4个县级检测站在建设中,2个县项目已批复建设。三是扎实开展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工作。共完成38739个蔬菜、水果样品的抽检工作,合格率98.61%。超额完成今年的检测任务(22540),完成率171.87%。同时,完成对普洱市、临沧市的170个茶叶、水稻样品的风险评估抽样。四是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完成对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142个水稻样品的点位布设、取样、制样工作。 食品生产环节:一是严把生产准入关,依法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2015年1月1日起,实现了生产许可办理从受理到发证的全过程网上审批,共受理企业申请91户,新办发证38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12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获证企业435户,获得产品证书505个。二是开展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工作,共受理并备案委托加工申请77件。三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完成国家和云南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任务分别55批次、56批次,开展普洱市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督抽检88批次,组织开展茶叶及制品抽检200批次。四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共组织抽取样品6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48.3%。 食品流通环节:一是规范许可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全市截止2015年12月,共发出食品流通许可证24816户,新增821户。二是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为实现“远距离巡查、近距离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认真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电信公司统一开发的“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平台,进一步应用好“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截止2015年12月,全市共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网商户136户。已有5个县(区)签订了食品药品执法终端协议,推广工作正稳步推进。三是加强食品经营示范店、蔬菜(鲜肉)经营示范户创建工作。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做到逐户考评,严格把关;已经创建食品经营示范店、蔬菜(鲜肉)经营示范户272户。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抓示范创建。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作为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加大对已评定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5个示范县、11条示范街和29个示范店的监管工作力度,以典型示范促进行业规范。二是推行学校食堂快速检测工作。为全市各县(区)共110所学校食堂配置了快速检测设备,并开展快检业务培训,通过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开展检测进行质量筛查,进一步保障了学校食品安全。三是重大节会食品安全保障有力。强化餐饮服务标准、制度、规范的落实,圆满完成全省农村民房抗震安居工程现场会议、普洱茶叶节和海峡两岸茶文化高峰论坛、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65周年庆典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155次6.4万人次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零事故”。四是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评定率达97.4%。 养殖屠宰环节:一是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完成监督抽查700批次、风险监测70批次;完成省市县“瘦肉精”检测抽样558份(全部为阴性)。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责任书》,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把三关:严把检疫关,宰前杜绝无动物耳标、无有效检疫证明和发病动物进场,宰后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实施同步检疫,保证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才能上市;严把无害化处理关,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严把登记关,做好宰前、宰后检疫记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环节: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全面完成。2015年,全市共采集监测各类食品样品676件,占省级下达任务660件的102.4%,超额完成了全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样品346件,不合格10件,不合格率2.8%;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样品330件,不合格44件,不合格率13.3%。二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扎实推进。2015年新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6所,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10个县(区);截止2015年12月,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报告食源性疾病1074例,报告发病率41.48/十万。三是全面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全市现有餐饮具消毒配送企业30家,从业人员382人,其中持健康证379人,持证率99.21%。2015年,共对全市30家餐饮具消毒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120余次,抽检消毒餐饮具1200件,合理1200件,合格率100%。 (四)着力于抓项目建设推进,在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能力上下功夫 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一是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项目。景谷县作为项目实施县,争取到位省级项目资金100万元,县级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创建已经通过市级初验,即将迎来省级验收。二是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项目。澜沧、景东两县作为项目实施县,争取到位中央专项资金1672万元,省级项目资金300万元,其中澜沧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经申报装修审批,景东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三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2014年至今,全市共32个区域性监管所已有21个监管所列为全省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争取项目启动资金420万元,乡镇机构、场所、人员、制度部分得到落实,全市构建城乡一体化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普洱市食药监局和思茅区食药监局列入项目实施单位,争取省级到位资金150万元,编制了《普洱市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抓好市县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食品科学监管步伐不断加快。 (五)着力于抓宣传培训引导,在营造浓厚社会共治氛围上下功夫 一是宣传重点更加突出。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掀起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热潮,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二是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各县区、各部门通过召开监管部门和企业座谈会、专题讲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景谷县通过文艺巡演等形式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贯彻活动,共开展宣传358期次,发放宣传材料30.6万份;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297期次,培训人员5.65万人次。通过公告曝光、在线访谈、对话普洱、新闻发布、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宣传监管动态,普及安全知识。三是投诉渠道更加畅通。依托现有的12331投诉举报受理平台,采用网络一体化管理与分类分级受理模式,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统一登记、智能分流、分级受理、快速查询以及实时跟踪、督办、反馈,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大力宣传有奖举报,今年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33起,已查办33起(其中信件举报14起,已办结11起,3起正在办理之中;12331投诉电话举报19起,已全部调查落实)。 (六)着力于抓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普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基层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各县(区)及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分类备案管理。二是做好舆情监测,把控舆情导向。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注重舆情监测和跟踪处置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和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建立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工作机制和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舆情信息的监测和分析研判。三是完善事故信息和舆情监测网络,健全各级应急队伍建设。成立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四是积极做好应急管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为了提高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共计培训1000余人次。联合思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风险研判、应对处置、协同作战、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增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流程,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队伍实战水平。 (七)着力于抓工作督查,在重督促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开展了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督查。重点对各县(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查处、学校食堂监管、大中型餐饮业改造、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农村自办宴席监督管理以及区域性高风险食品监管进行督查。二是开展了2015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情况,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改革、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以及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对食品安全项目建设进行督查。重点对景谷县创建食品安全县、澜沧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2015年亮点工作 2015年,普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市情,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努力,在监管体制改革、战略合作推进、绿色品牌创建、特色产业标准、米线米干生产、冻肉专项整治、学校食堂管理、法规宣传贯彻、队伍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效,呈现新亮点。 亮点之一:以抓体制改革为着力点,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是积极指导县区食药监、工商和质监“三合一”改革,10县区已全部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建并出台了三定方案,机构组建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编制划转到位;二是加强食安办建设,市、县、乡三级全部加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县两级配齐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亮点之二:以推进战略合作为契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2015年11月16日,省局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省市合力,共同推动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边境食品长廊等建设,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的提升以及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机制保障。 亮点之三:以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平台,扎实推进绿色食品品牌创建。围绕市场打造绿色有机品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已累计申报认定基地面积315.96万亩,认证“三品一标”企业123家,产品30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3家企业90个产品、绿色食品16家企业36个产品、有机食品84家企业164个产品,产品地理标志登记2个,理标志产品8个。)。 亮点之四:以制定行业标准为支撑,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普洱作为我国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品质最优的咖啡主产区和咖啡贸易集散中心。长期以来,我国无出口小粒种咖啡豆检验检疫的行业标准,成为出口咖啡检验检疫规范操作和科学监管的瓶颈。由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历经5年研究制定的《出口小粒种咖啡豆检验检疫规程》,于2015年9月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行文发布,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出口小粒种咖啡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空白。 亮点之五:以抓源头治理为关键,规范米干米线生产加工。食品安全关键在“源头”,把住了“源头”即把住了关键。为此,普洱市“关口”前移,把米干米线专项整治的关键点放在生产加工环节。按照“合理布局、供需相应”的原则,大力引导支持有规模、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厂,鼓励做强做大。通过连续两年的专项整治,全市米干米线生产加工获证企业数量,从整治前的0家到目前获证36家,占全市获证企业总数的8%,全市米线米干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实现县区全覆盖。 亮点之六:以抓专项整治为突破,重拳打击冻肉制品违法犯罪。除认真开展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五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外,针对普洱边境线长,边境贸易繁荣的实际,重点开展了进口冻肉制品专项整治。市食药监局联合市打私办、思茅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形成了强大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震慑合力,严厉打击走私冻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共查获来自缅甸涉嫌走私入境冻肉制品共计3263吨,其中在宁洱、澜沧两县公开销毁共18车503.4吨,其余涉案冻肉制品全部移交云南省人民政府打私办统一销毁处置。 亮点之七: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为抓手,保障学校食堂供餐安全。根据学校食堂是集中供餐的重要场所,具有供餐量大、涉及人员多等特点,把学校食堂供餐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地。一是抓食堂建设。按照“抓学校食品安全首抓食堂建设”的监管理念,抓好准入监管。对新建和改造学校食堂,提前介入,审核把关图纸设计、现场指导规划设计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配置等,坚持做到严格审核通过一家发证一家,全年共计53所学校食堂通过审核。二是抓快速检测。2015年为全市各县(区)共110所学校食堂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学校食堂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检测操作培训,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购进按批次检测,以进一步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从“形式”监管向“实质”数据监管转变。 亮点之八:以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一是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际,召开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二是各县区纷纷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墨江县将新《食品安全法》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三是配合云南食品安全博士团基层行、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院开展“食品安全边疆行”宣传培训5期。 亮点之九:以队伍整合融合为主线,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针对新组建的县区市场监管局是一个全新的机构,监管职能加强,监管的对象多、环节多,业态复杂、链条长,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大力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是当务之急。为此,把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作为一大工作重点。镇沅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市法制办、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专家作讲解培训,并统一办理执法证。普洱市在“三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今年11月举办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邀请全国资深的教授、博士、首席食品专家和省局相关处室领导到普洱授课,市、县区各相关部门以及市食委各成员单位等共计18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普洱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2016年工作打算 虽然普洱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普洱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发育程度低,在监管上存在违法成本低、监管成本高、行业改造提升难度大等问题。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产业基础仍然薄弱,食品行业“多、小、散、乱、弱”一时难以根本解决;公平诚信的食品市场秩序尚未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缺失,违法违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县区机构改革进展不平衡,监管力量不足、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基层基础薄弱等矛盾十分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亟待增强。 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与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紧密结合,与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紧密结合,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落到实处,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全面加强源头治理,规范食品种养殖、生产经营行为,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升集中统一执法合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上下级、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遵循“分段管理、无逢衔接”的工作方针,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借政府开展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契机,将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总框架,建立健全农村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监管网络延伸至村、组,筑牢监管网底,消除食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科学高效监管效能。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岗位新、业务新、人员新、任务新的现状,按“局局有能手、线线有专家”的要求,加大对县区“三合一”改革后监管队伍的综合执法、风险监测、检验检测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争取配置执法装备,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报酬低等困难,提高基层监管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数据电子化技术、互联网搭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查询”平台,对食品经营主体实现全面监管、全程监管、实时监管。推进与电信公司“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建设工作,完成“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工作。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大楼、景东、澜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五是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管理机制、预案体系,及时发布质量公告、风险预警、消费警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促进生产经营秩序规范。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积极开展国家、省政府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普洱实际,继续加大对大米、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畜禽屠宰质量、农业投入品、边贸食品、白酒、米线等重点品种和食品生产聚集区、问题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衔接,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严惩重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关。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用档案,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食品产业做大做强,鼓励食品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采取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进入固定场所、成立合作社等措施,引导规范经营。 (五)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提升社会共治共管合力。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引导企业和经营者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12331”举报平台建设,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四是抓住“十三五”规划发展机遇,科学谋划食品安全发展规划目标,争取列入政府“十三五”规划,为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供政策支持。 |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3/12 1.6w 阅读 17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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