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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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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的通知 普政发〔2015〕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企业: 2014年,普洱市人民政府与10县(区)人民政府、13个市直部门和8户重点企业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一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举措,全市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态势。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0个县(区)人民政府、13个市直部门和8户重点企业给予表彰奖励。现将奖励结果通知如下: 一、县(区)人民政府 思茅、宁洱、景东、景谷、镇沅、澜沧、孟连7个县(区)人民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各奖励3万元;墨江、江城、西盟3个县人民政府考核为良好等次,各奖励2.5万元。 二、市直有关部门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旅发委、市工业园区、市质监局12个部门考核为优秀等次,各奖励2.5万元;市国土局考核为良好等次,奖励2万元。 以上奖金合计60.5万元,从市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 三、有关企业 云南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黄金有限公司镇沅分公司、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南普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5户企业考核为优秀等次,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3户企业考核为良好等次,奖励资金由企业自筹。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再接再厉,继续抓好201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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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的通知
2016/01/03 1.9w 阅读 50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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