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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烟区小水窖建设任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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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政发〔2014〕81号 景东县、镇沅县、景谷县、宁洱县、思茅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烟区缺水问题,经普洱市人民政府研究, 2015年继续在全市烟区实施小水窖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15年全市建设烟区小水窖3330口,其中:景东县1000口、镇沅县750口、景谷县730口、宁洱县350口、思茅区500口。每口小水窖市级安排补助资金3000元。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详见附表。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统筹安排,尽快组织实施2015年小水窖建设项目。小水窖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布局,优先考虑缺水的山区、半山区;要科学选址,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充分发挥受益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投工投劳建设;要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要健全和完善小水窖管理使用的办法,加强小水窖的建后管理,确保小水窖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审计、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市烟办、市烟草公司要做好小水窖建设的指导,及时掌握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工投入使用。 附件:普洱市2015年烟区小水窖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 附件 普洱市2015年烟区小水窖建设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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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烟区小水窖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4/08/25 1.4w 阅读 13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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