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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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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 普政发〔2015〕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内容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总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食品监管职责;市、县、乡,政府与部门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意见内容,结合《2015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云南省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要围绕重点、关键和薄弱环节,细化分解任务,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效能;要加大执法力量向农村、基层倾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市场秩序安全有序。 四、强化服务、促进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普洱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食品监管部门资源优势,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食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地市场环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和推动企业加快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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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
2015/07/14 1.4w 阅读 36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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