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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茶城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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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城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茶城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普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茶城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茶城名师专项培养引进、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普党人才〔2022〕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茶城名师专项培养支持期为5年,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三条 资格条件。申报茶城名师专项,须为普洱市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或申报之日前1年内,进入普洱工作或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工作的市外人才(属于引进人才范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纪守法,有良好师德师风,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专业素养扎实、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特色鲜明,在特殊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领域教研能力和教学效果突出,成果显著、带动明显、同行公认、社会评价认可度高。 (一)基础教育领域。主要从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上均含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中选拔。 1.基本条件 (1)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形成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成果显著。 (2)近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正副职校长或书记。 (4)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专业发展意愿、能力,注重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和能力,突出培育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情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在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指导、研究性学习指导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5)勇于创新,乐于奉献,重视教学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带领中青年教师团队共同发展;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工作,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6)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有显著特点的教学艺术,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相融合能力较强。 2.核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均限排名前3位完成人)。(近5年) (2)国家级、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近5年)。 (3)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近5年) (4)教育部“特殊教育园丁奖”获得者。 (5)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教学、教改、课程、教材、教师团队有关项目负责人或成员。 (6)近5年执教过县(区)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不少于10节,为县(区)级以上教师做学科讲座不少于10场次。 (7)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表彰奖励,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 (8)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9)在省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或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中获得“典型经验”荣誉。 (二)职业教育领域。主要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在职在岗教师中选拔(上述学校均含民办院校)。原则上为教学一线教师。 1.基本条件 (1)资格要求。中职学校教师须为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技术引进的人才教龄5年以上),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工作和实践经历;专业实践课、实习课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职院校教师须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技术引进的人才教龄5年以上),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具有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教师企业顶岗经历近3年不少于6个月。 (2)课时要求。中高职教育教师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20学时/学年。 (3)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上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长期承担专业教学任务,熟练讲授两门以上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既能教授专业理论课,又能指导实习、实践课,教学业绩突出。 (5)教学研究能力强,能够发挥行业影响力优势,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动态,研究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有成效;具有成为省内较高水平、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潜力。 2.核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均限排名前3位完成人)。 (2)市级及以上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 (3)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及成员。 (4)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入选者。 (5)被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聘为教育教学领域内的专家、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6)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或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主编、副主编或主要成员,教研、科研和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在本专业领域内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7)教师本人参加国家、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类)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类)获三等奖及以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类)获一等奖及以上;本人设计发明的产品、工艺获国家专利,设计的作品被评为省级二等奖及以上(适用于中高职院校教师)。 (8)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教学、教改、课程、教材、教师团队有关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9)获得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能手或标兵、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影响力人物或标兵、“最美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10)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获得省级“终身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受学生敬佩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三)本科高等教育领域。主要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中选拔。原则上为教学一线教师。 1.基本条件 (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2)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4)教学效果好,学术造诣高,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2.核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2)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入选者。 (3)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4)担任教育部或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5)国家或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大赛获奖者。 (6)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教学、教改、课程、教材、教师团队有关项目负责人。 (7)主持横向课题(含产学研结合项目)累计到校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30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50万元,或主持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决策咨询建议,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 (8)制定发布省级地方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9)主持完成基层科技推广、开发、扶贫、科技教育兴农等项目,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位),其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已在较大范围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10)获得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能手或标兵、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影响力人物或标兵、“最美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11)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获得省级“终身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受学生敬佩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四)条件放宽情形 1.申报人为退役军人,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2.业绩贡献突出但不符合具体申报资格条件的特殊人才,单位推荐后,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免予形式审查,直接进入专项评审。 第四条 申报程序。茶城名师专项按个人申请、单位(县区教育体育局)逐级审核汇总申报、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复核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产生。申报规则按《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一)专项申报 1.申报。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申报人填写《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名师专项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申报人需提交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任职材料、年度考核证明等复印件;主要业绩和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及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证明材料;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参加或指导市级及以上的技能技术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附件材料。同时还需提供能代表个人教学水平的一节课堂教学实录。符合本专项资格条件,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拟在普洱市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报本专项,入选后可申报获得竞争性项目经费支持。 2.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 审核并签署意见。所在单位隶属市直学校、高校、科研院所,由所在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核并签署意见;所在单位隶属县(区),由县(区)级教育体育局审核;所在单位隶属不明的,按属地原则由县(区)级教育体育局审核。属于柔性引进人才的,统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交由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后续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提交评审。 3.评审。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材料审查、通讯评审、答辩质询等形式,对各单位遴选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控制名额择优确定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茶城名师建议人选名单。 4.公告。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建议,研究提出拟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管权限商请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主管部门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后,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 5.审定。经公告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教育体育局发文公布入选人才名单。 (二)项目经费申报。申报人可申报获得竞争性项目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支持结合本条“专项申报”要求一并申报,也可在5年培养支持期内选择任意年度申报。柔性引进人才申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评审。其中,参与云南省重大项目建设的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支持。 第五条 支持政策。入选茶城名师后,享受《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相应政策支持。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实行学术承诺制。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经费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待遇,将弄虚作假申报等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记录,终身不得申报普洱市人才项目。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按标准审核或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取消当年推荐资格;恶意上报虚假信息,参与骗取入选的,取消3年推荐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入选茶城名师专项后,必须连续、全职在普洱市工作不少于5年(时间从市教育体育局发文之日起算)。入选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保密协议和承诺书,按照《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履行相关责任。每位入选人才应立足个人教学特色,成立名师工作室,明确工作室发展主题,拟定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带领10-15名中青年教师,引领、带动一批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三)所在单位是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要与入选人才共同制定5年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和工作室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审定,于发文公布名单后30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要明确培养目标、任务、路径,规划发展阶段及保障措施;要针对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实践;要以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课题研究等为载体,组建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开展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及社会服务;要结合课题研究,深入开展实践探索,进行市内外名师访学与教学考察,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教育教学理论及实践水平。要为人才及团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经费,确保合理合规合法。因单位不落实承诺的配套条件,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承担的项目无法实施等情况的,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普洱市“茶城英才支持计划”所有项目。 (四)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单位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 考核评价。茶城名师专项实行长周期考核制度。市 育体育局负责专项的综合管理,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入选人才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考核由所在辖区县(区)教育体育局、高校负责培养支持期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由县(区)教育体育局、高校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第八条 退出机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县(区)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核实,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及时予以退出,并按年度对退出情况予以公告,一次性安家补贴、特殊生活补贴、项目支持经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收回,上缴市级财政,不予履行的纳入诚信档案。 (一)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等不诚信行为。 (二)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工作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培养计划目标未完成。 (四)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五)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茶城名师。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体育局负 责解释。 |
教育义务教育
关于印发《茶城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3/04/02 1.4w 阅读 25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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