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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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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袁建勋 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 杰 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杨 坚 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应雄 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伟 任市林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 |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10/27 1.7w 阅读 1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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