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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6〕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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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6〕 8号 普洱景域悦山美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朱义琼、李进英、铁芳、李翠、于秀明5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普劳人仲案字〔2026〕49号),申请人请求依法确认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本委2026年6月10日立案后多次拨打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谢艺城联系电话(131****2506)均无法接通;后联系项目负责人杨光联系电话(139****9694),对方要求邮寄并提供收件地址,本委遂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2298299)邮寄应诉及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至杨光提供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汇都国际D栋”,收件人“杨光”,收件电话“139****9694”,该邮件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仲裁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朱义琼、李进英、铁芳、李翠、于秀明5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将于2026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4室仲裁庭,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黄杨斐菲,仲裁员李冉和陶淑华,联系电话:0879-2127904、2132183、2189579),有正当理由的,可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答辩或证据材料请至晚于开庭前一日提交本委,不提交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
政策通知公告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6〕8号)
2026/06/16 6.2k 阅读 27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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