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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 组建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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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 组建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组建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引进优秀退休校长、教师、教研员、学科优秀人才,发挥银龄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传帮带青年教师成长。 二、入库对象职能职责及聘用 入选的银龄教师主要负责支持配合各地在教师培训“小学期”开展培训工作、承担课堂教学研究、校园文化建设、督导评估等。银龄教师的聘请、使用及管理由各地负责。银龄教师短期工作结束后,由项目聘用单位对银龄教师开展评价。 三、入库程序 各县(区)、各市直学校要严格对照省厅文件规定的银龄教师资格条件和能力素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退休校长、教师、教研员申报入库,并请个人填写《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1),交原任职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各校按属地管理权限报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报市教育体育局。银龄教师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按照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四个学段进行申报,每个县(区)、市直学校至少推荐1名优秀退休校(园)长,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分学科,每学科各推荐1—2名优秀退休教师或教研员。 (二)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8:00前将《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1)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推荐入库人选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2)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以邮件形式报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育科。 联 系 人:龚修颖、徐虓 联系方式:2125050 电子邮箱:pejsjy2125050@126.com 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组建工作的通知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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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1: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1.2: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推荐入库人选基本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组建工作的通知.doc】 |
教育义务教育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银龄教师资源库 组建工作的通知
2024/05/07 1.4k 阅读 31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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