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普洱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6号)等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普洱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普政发〔2017〕40号),由市财政局制定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普洱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5/05/08 1.6w 阅读 298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