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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肃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告

2025/07/07 4.5k 阅读 347 点赞
 索引号:  1004/20250708-00001  公开目录:  招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7-08
 主题词: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肃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告
2025-07-08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就严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或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预录取”“预收费”,未经市招办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不得以组织夏令营、外出研学旅游或竞赛等方式干预志愿填报。

三、严禁公办与民办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不得通过集团化办学、联合培养等名义变相签约和拼抢生源或违规办理转学。

四、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或承诺录取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招生公告未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不得开展招生宣传。

五、严禁违规收费,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学生正式录取报到前,收取任何预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

六、严禁以“家委会”等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高分考生、中高考状元、上线率或升学率,发布中高考“喜报”。

七、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学籍造假,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严禁学校教师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有偿招生或兜售考生信息,不得采取高价购买、诋毁他校、虚假承诺、曲解诱导、歪曲录取规则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九、民办学校招生宣传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不得在宣传中暗示与公办学校存在合作关系;严禁以与外地某教育集团“联办”名义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宣传与“联办”相关的不实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误导性宣传。

十、严禁做出家长不能进入学校参与考生志愿填报的类似不合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以行政手段干预或限制家长、考生填报志愿、截留生源;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替、限制甚至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欢迎广大群众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科:0879-2125085

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0879-2122045

思茅区:0879-3023609 宁洱县:0879-3232062

墨江县:0879-4232072 景东县:0879-6222151

景谷县:0879-5223094 镇沅县:0879-5813452

江城县:0879-3721452 孟连县:0879-8721348

澜沧县:0879-7225615 西盟县:0879-8343515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义务教育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