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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普洱网

2026/02/08 1.9w 阅读 404 点赞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使项目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项目区周边环境,降低项目建设对周边公众环境的影响,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竹塘乡云山村老厂澜沧锡盛达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厂区内;

(5)建设内容:新建固体废物处理再利用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年处理固体废物40000吨。

二、工程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单位联系人:杨总;

(3)联系方式:13887301286;

三、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单位联系人:董工;

(3)联系方式:18469461563;

(4)邮箱:22631995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澜沧凯琪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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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