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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6〕7号)

2026/06/04 1.1w 阅读 195 点赞
 索引号:  1012/20260605-0000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5
 主题词: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6〕7号)
2026-06-05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6〕7号

云南淳普油脂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6〕46号),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确认解除与你单位的劳动关系、支付未发放的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本委于2026年5月22日立案受理,后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洪跃(137****999)均无法接通;又通过邮政仲裁专递(EMS1018773239299)邮寄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至你单位的工商登记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工业园区”,收件人“蒋洪跃”,收件电话“137****999”,该邮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无联系电话/电话有误/停机”被退回。本委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蒋洪跃,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

申请人李梅诉被申请人云南淳普油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普劳人仲案字〔2026〕46号)将于2026年7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4室仲裁庭;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李冉,仲裁员黄杨斐菲和陶淑华;联系电话:0879-2189579、0879-2132183),请准时出庭;有正当理由的,可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