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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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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7年,全市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动普洱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舍生取义,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新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3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一、拟表彰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3个 (一)宁洱县先进群体(8人) 黎春,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黎福成,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杨小壮,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杨明宇,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黎艳红,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杨艳超,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黎建成,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杨涛,男,哈尼族,宁洱县磨黑镇团结村臭水组 对以上作出较大贡献的宁洱县先进群体,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4万元。 (二)景谷县先进群体(3人) 李晓冬,男,彝族,景谷县永平镇迁营村新寨村小组 李晓坤,男,彝族,景谷县永平镇迁营村新寨村小组 陶鑫,男,彝族,景谷县正兴镇文明路20号 (三)西盟县先进群体(3人) 岩万,男,佤族,西盟县新厂镇阿莫村五组 岩产社,男,佤族,西盟县新厂镇阿莫村五组 艾芬三,女,佤族,西盟县新厂镇阿莫村五组 对以上作出重大贡献的景谷县、西盟县2个先进群体,分别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万元。 二、拟表彰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人 刘俊兵,男,汉族,普洱市思茅区利民巷3号 普俊伟,男,哈尼族,普洱市思茅区阳光新城二期松苑 彭德志,男,汉族,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68号 刀有才,男,傣族,景谷县永平镇南谷村漫落村民小组 杨文祥,男,彝族,景谷县半坡乡班独村民小组 李泉,男,汉族,景谷县碧安乡上寨村五组 阳奇峰,男,彝族,镇沅县农科局职工 李少明,男,哈尼族,江城县勐烈镇牛倮河村窑房河口组 陈曦,男,汉族,江城县沿河路2号 李扎思,男,拉祜族,澜沧县勐朗镇勐滨村扎根一队 对以上10名人员,分别授予“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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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普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个人的决定
2018/02/28 1.6w 阅读 43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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